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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012-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7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11月8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现场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议案》;

      《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并方案概况

      经董事会批准,拟以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农资”)吸收合并安徽辉隆集团皖淮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淮农资”)。本次吸收合并后,安徽辉隆集团皖淮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整体并入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合并方案涉及的相关数据以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的数字为准,支付交易对价所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董事会同时指派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本次两家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本次吸收合并的进度应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

      此次合并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 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必要性

      1、本次两家控股子公司的合并,将有利于公司在安徽省内网络布局的进一步完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2、合并后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安徽省内连锁网络的功能,有效配置人员、财务和业务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安徽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 拟合并的两家子公司概况

      1、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桂生

      公司持股比例:95.1%

      经营范围:因特网信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化肥、农药、农膜、化工产品、农用机械等。

      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皖江农资总资产522,558,896.94元,净资产203,111,310.69元。2012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1,254,454,896.67元,净利润4,734,702.2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安徽辉隆集团皖淮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勇

      公司持股比例:96.73%

      经营范围:化肥、微肥、非分装种子、农药、农膜、农用机械、中小农具、化工产品及原料等

      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皖淮农资总资产744,469,203.55元,净资产92,689,396.29元。2012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1,182,264,323.08元,净利润10,871,108.7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 合并后的新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法定代表人:唐桂生

      注册资本: 24,000万元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

      具体的股东结构以中介机构核定数字为准。

      以上关于合并后新公司的信息以工商变更登记后,工商管理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五、 合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并的两家控股子公司,在安徽省内已经具备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拥有相对成熟的网络布局,合并后不仅承继了原有的网络、资源、市场,还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安徽省内的网络布局,优化区域性业务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效能,从而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效益的提升。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