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关于控股孙公司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201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2-03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丹华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华君都”)以其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苏州园区支行”)申请贷款,近日丹华君都与工行苏州园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号:11020203-2012年园区(抵)字0295号
抵押人:苏州丹华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志銮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负责人:朱晨辉
抵押物:丹华君都以其位于苏州独墅湖东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苏工园国用<2011>第00040号)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土地面积33,878.71平方米,评估价值56,441.93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自2012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8日期间,在人民币54,800.00万元的余额内,丹华君都与工行苏州园区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债权。
丹华君都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的需要与工行苏州园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二、备查文件
《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