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ST力阳 编 号:临2012-034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2-33),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上午9:30在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孙坂南路91-101号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31%的股份、下称“厦门有格投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提案》:2012年7月17日,厦门有格投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20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鉴于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变化,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国家工商局核准通过,提请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门有格投资持有公司38.31%的股份,具有法定提案权,厦门有格投资提出的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孙坂南路91-101号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截止上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00—5:00时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现场会议联系人:章晓琴,电话0592-6106688-281,传真0592-6106678,
4、办公地址:武汉市古田路17号西楼406室 邮政编码:430035
特此通知。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