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松口提议先审股权款再定夺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阮奇
尽管频频受阻,但“海航系”欲掌控九龙山的决心却坚定如一。在11月2日九龙山董事会否决了海航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监两会改选的提议后,不到一周之内,海航方面又依据公司章程转而向监事会“抗议”。尽管监事会同样否决了上述议案,但相较于其今年8月初的否定态度,似乎出现了松动——其提议若能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对海航付款情况进行审计,则将视审计报告,重新审议是否召开股东大会。
从时间上看,海航方面对九龙山现任董事会的“反击”已从多方铺开。先是在9月28日法院提出诉状,代上市公司追偿公司现任董事长、原实际控制人李勤夫短炒九龙山的2.2亿元收益。这一诉请于10月26日获得法院受理,上市公司于11月2日接到相关通知,并在本周二(11月6日)公之于众。今日,九龙山又披露,同样在11月6日,海航置业以持股13.77%的股东身份,向监事会提议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其中主要要求为,罢免李勤夫在内的4名公司董事及1名独董,并且提名4名董事及1名独董。此前,海航方面将上述提议诉诸董事会,并且不出意外地于11月1日遭到董事会否决。
事实上,这已经是海航方面第二次向监事会“抗议”了。早在今年7月20日,海航方面就向董事会提出上述要求并未获支持,此后在8月2日,监事会即收到了来自海航置业的同样提议,当时监事会否决了这一议案。根据当时监事会的观点,因海航方面和平湖九龙山的股权转让纠纷,海航置业所持公司9.87%股份被冻结,其是否可以完整行使权利存在瑕疵。同时,监事会认为改选条件并不具备。监事会认为,根据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在全部股权转让的对价支付后,九龙山可进行董事、监事会人员的改选。由此,双方因为股权款支付存在纠纷并诉诸司法,遂不符合改选条件。
这段时间来,双方就这一纠纷诉诸司法,且未能获得定论,因此今日监事会依旧对这一提议持否定态度,但较之8月份,其态度似乎有所转变,在说“不”的同时亦给出一个选择。既然纠纷至今未获判决,在此条件下,监事会建议由其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一家,对海航置业及大新华实业、香港海航三家受让主体的A、B股付款明细进行审计,并就付款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呈交监事会,并抄报上交所。而在监事会在收到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后,再就海航置业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从一般诉讼周期看,若非双方快速达成和解,获得法院一审判决需要一定时间,况且上述事项的结论还可能因败诉一方的异议而产生诸多拖延,而监事会引入“第三方专业审计”的建议在效率上占优,较之其8月时完全“看诉讼结果”的表态,可以说海航的抗议有了回应。同时,根据监事会建议,在上述审计机构的确定上,亦可由上交所指定。
去年3月,海航系通过海航置业、大新华实业、香港海航三家公司从平湖九龙山及公司另一外资B股股东RESORT PROPERTY处共同受让29.9%股份,上述股权于去年5月就完成过户。今年8月4日,公司突然披露,平湖九龙山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将海航置业、上海大新华实业告上法庭,并申请冻结两者所持九龙山合计18.84%股份。而海航方面“当仁不让”地又对平湖九龙山提出反诉,坚称截至2011年11月10日,已向李勤夫方面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但后者未配合进行董监事会的改选,致使海航迟迟无法获得对九龙山的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