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广告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48次
    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2012年11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1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48次
    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61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文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文军先生现担任公司SMD事业部副总经理,工作较为繁忙,难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履行职工代表监事的职责,故请求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文军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SMD事业部副总经理一职。公司监事会对文军先生在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会议补选黄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黄琪先生将与其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黄琪简历

      黄琪先生:198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北京恒天星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SMD事业部销售部业务员。

      黄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黄琪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