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公司
  • 6:市场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私募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特别报道
  • A16:基金·海外
  •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12年11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2版:信息披露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2-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版)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帐,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7、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8、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

      19、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财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严格履行《反洗钱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26、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7、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财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财产,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1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618.85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021-3216999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财资》杂志(The Asset)“2010年全球最佳交易银行评选”中,交通银行荣膺 “最佳次托管银行”大奖。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公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以343.21亿美元的一级资本连续第三年跻身全球商业银行50强。截至2012年6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5.15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0.88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2月起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钱文挥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07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

      刘树军先生,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2011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70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建信优势封闭、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鹏华信用增利、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宏利成长股票、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100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联接、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工银主题策略股票、汇丰晋信货币、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建信深证100指数、富安达策略精选混合、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富安达收益增强债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联接、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债券、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债券、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德邦优化配置股票。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实现1.3万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监察守则》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总经理:殷克胜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全国)

      网址:www.bankcomm.com

      (2)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全国)

      网址:www.spdb.com.cn

      (3)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7596219

      客服电话:95533(全国)

      网址:www.ccb.com

      (4)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朱小黄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客服电话:95558(全国)

      网址:bank.ecitic.com

      (5)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351666

      客服电话:95568(全国)

      网址:www.cmbc.com.cn

      (6)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7)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黄飞燕

      联系电话:0769-22321089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8)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9)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 23219000

      客服电话:95533(全国)、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0)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47892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下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