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2-039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11月12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金星大道西侧望城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马孝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2人,股份总数72,960,229股,代表公司股份总数的56.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960,2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960,2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荣 刘长河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