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2012-021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发出的《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及《关于增加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预案暨召开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原定2012年10月30日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年11月12日召开,并增加审议《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
除上述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十点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 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魏家福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统称与会股东)合共持有5,561,647,211股股份,占有权投票股份总数54.4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对提呈股东大会的各项预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一)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提名叶伟龙先生为中国远洋董事之预案。
赞成票数5,556,296,978股,占与会股东的99.9038%;反对票数5,350,232股,占与会股东的0.0962%;弃权票数1股,占与会股东0.0000%。
审议批准了提名叶伟龙先生为中国远洋董事之预案。
2. 审议《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
赞成票数5,561,507,135股,占与会股东的99.9975%;反对票数575股,占与会股东的0.0000%;弃权票数139,501股,占与会股东0.0025%。
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
上述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特别决议案
1. 审议《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之预案。
赞成票数5,561,646,635股,占与会股东的100%;反对票数575股,占与会股东的0.0000%;弃权票数1股,占与会股东0.0000%。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之预案。
上述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境内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代表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暨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