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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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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2版:信息披露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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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2-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12—063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在实施搬迁改造过程中形成的搬迁费用、设备维修和维护支出、资产毁损等损失,以及发生的大额职工安置费,给本公司经营与发展造成的巨大压力,经本公司申请,青岛市政府同意,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11月9日下发了《关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补助资金的批复》(青湾企办〔2012〕27 号)文件,确定由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3.7亿元搬迁补助资金。根据政府批文有关要求,本公司将规范使用本次搬迁补助资金,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弥补搬迁损失。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重大资产出售”中的“4、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所述“拟出售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由黄海股份享有或承担。若拟出售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加过渡期间损益最终结果为负值或者不超过1元,交割时维持1元作价;若拟出售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加过渡期间损益超过1元,超过部分由资产购买方在资产交割时另行支付。”有关内容,本公司此次拟出售全部资产与负债基准日预估值为-6.55亿元,预计基准日评估值加过渡期间损益于资产交割日仍为负值,故本次3.7亿元搬迁补助资金不会影响最终的交易作价。按照本次重组的相关安排,本次搬迁补助资金形成的净资产也将于交割日出售给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

      上述事项是否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大调整,目前尚不明确。待予明确后,本公司股票再予复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上事项达到披露标准,故本公司予以披露。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