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2-057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2012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2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共计代表股份141,39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12,000,000股的66.70%。其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22人,代表股份141,2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12,000,000股的66.6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12,000,000股的0.0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39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