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发生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2日在江阴市长江路205号朋生雅居大酒店召开。
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2,770,46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6.04 |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包士金董事长主持。公司在任董事10人、亲自出席7人,董事王秋芬女士因公务原因、冯晓鸣先生因身体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王玉臣先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孙国雄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朱陶芸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振华先生、席庆彬先生、陆卫忠先生、周益中先生、庄雨良先生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案主要内容:以直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包振华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表决结果:342,770,4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提案主要内容:以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吴东乔先生、吴国蛟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表决结果:
序号 | 提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是否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0% | 是否通过 |
1 | 吴东乔先生出任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42,770,463 | 是 | 是 |
2 | 吴国蛟先生出任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42,770,463 | 是 | 是 |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具体表决结果:342,770,4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鲍方舟、金尧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五、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