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关于完成发行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12-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2-034
深圳燃气关于完成发行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于2010年11月10日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公司可以在2年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已于2011年3月31日完成发行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1年8月8日完成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于2012年1月17日完成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2日完成发行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本期融资券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4.8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