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专版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份车辆通行服务收入数据公告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细则提示性公告
  •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2年1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A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9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份车辆通行服务收入数据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细则提示性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2-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 2012-5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的公告中,2012年10月8日公告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2年10月17日公告的公司2012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经事后审核,公告中有关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公司在《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和股东大会资料中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对博乐油脂的股东情况的表述为:“博乐油脂股东情况:新赛股份持股78.72%,国资公司持股21.28%。”现更正为:“博乐油脂股东情况:新赛股份持股78.72%,农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21.28%。”

      二、公司在上述三项公告及股东大会资料中涉及博乐油脂股权的表述为:“转让后博乐油脂公司股权结构由新赛股份78.72%,师国资经营公司21.28%,变为新赛股份不再持有股权,师国资经营公司持有100%股权。”现更正为:“转让后博乐油脂公司股权结构由新赛股份持有78.72%,农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21.28%,变为新赛股份不再持有股权,师国资经营公司持有78.72%股权,农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21.28%股权。”

      公司聘请了律师,对上述更正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对相关公告错误内容的更正符合客观事实,该错误陈述部分内容对公司向国资公司转让博乐油脂股权事实的陈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不构成障碍。本次更正适用于公司2012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本次更正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重新表决。公司2012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法律意见书》刊载于2012年11月14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本次更正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无任何影响。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