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对欧进口TDI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012-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商务部初裁对欧进口TDI
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商务部13日发布2012年第7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的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2年11月13日起,对进口上述产品的经营者征收6.6%-37.7%的保证金。
公告说,商务部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存在倾销,中国相关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据了解,甲苯二异氰酸酯是生产聚氨酯产品的主要原料,在石油、化工等方面有着广泛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