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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左稀土转手价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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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左稀土转手价天差地别
    创兴资源回应监管函质问
    201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层层设置“纷乱复杂”的股权关系,“隐蔽”披露收购方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创兴资源“绕道”收购崇左稀土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监管层一纸关注函揭开了冰山一角——同是崇左稀土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出售方、国企之间、上市公司的收购价格呈现出“天差地别”。

      值得关注的是,实际控制人从两个出售方收购崇左稀土股权的价格相差近3倍,到底是崇左稀土价值被高估出售,还是其中一个出售方“被欺骗”,而这两个出售方到底又是何种背景?种种疑问随之而来。

      创兴资源今日披露,公司于10月29日收到上海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关注函指出,2011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从山南华一、太和科技受让的崇左稀土21%、6%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14008万元(每1%股权价格为667万元)、1488万元(每1%股权价格为248万元),合计为15496万元。同样是崇左稀土的股权,两个出售价格却相差近3倍。

      监管函还指出,崇左稀土27%股权工商资料登记的协议转让价款仅为6696万元,导致总价格大幅缩水的原因是从山南华一收购的崇左稀土21%被登记为5208万元(即每1%崇左稀土股权价格248万元)。对此,监管层要求说明原因。

      有意思的是,创兴资源表示,实际控制人在收购山南华一所持崇左稀土21%股权时曾与其“私下”约定,由其帮助以“低价”收购太和科技所持的崇左稀土6%股权,由此造成两者差异较大。而为避免太和科技对交易定价产生异议,山南华一在工商资料案便以每1%股权价格248万元备案登记。

      虽然上市公司对备案与公告价格差异予以了说明,但为何会产生近3倍的差价却未明示,由此产生种种疑问:如果说崇左稀土的价值是每1%股权价格667万元,显然对太和科技的“欺骗”让其损失很大;反之崇左稀土价值是每1%股权价格248万元,那么实际控制人为何愿意溢价支付?

      有意思的是,监管函指出,此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崇左稀土另外22%股权对应的价格仍为每1%股权价格约248万元。公告指出,2012年7月20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以5500万元价款收购了山南华科100%股权,山南华科主要资产为崇左稀土22%股权。

      此外,监管函还指出,创兴资源收购崇左稀土股权时的评估价又与此前国企之间转让价格“天差地别”。公告显示,2012年5月,公司以55505.17万元评估值为作价依据收购了金冠矿业持有的崇左稀土27%股权,该评估值增值率达到182.24倍。但根据崇左稀土工商资料,在2012年1月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崇左稀土51%股权转让给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崇左稀土的评估值仅为5406.39万元。监管层要求公司就上述增值率达182.24倍的原因予以说明。

      对此,公司列举了两点原因:其一,崇左稀土对南宁矿润探矿权范围内稀土资源整合已经开始;其二,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崇左稀土51%股权转让给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系央企与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整合,其定价对公司的市场化股权收购行为不具指导性。

      此外,监管层今日还就创兴资源投资理财产品致“巨亏”未及时披露责令其整改。公告显示,公司参股子上海振龙2010年出资1.65亿元投资了三期华宝信托理财产品,公司未完整披露该信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情况。2011年,上海振龙上述信托理财产品损失1.44亿元,公司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