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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认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大会要求全党同志更加深入地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大会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道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大会强调,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奋力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大会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会同意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客观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将这些内容写入党章,丰富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对全党同志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会认为,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把这方面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更加深刻地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大会认为,十七大以来,随着党的建设实践发展,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正视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重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实践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新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切实做到求真务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大会同意把这些新成果、新认识、新要求充实到党章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中,使党的建设的主线、总体布局、总体目标更加完善,有利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大会认为,总结吸收近年来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对党章部分条文作适当修改十分必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广大党员应尽的义务;积极创先争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选拔干部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要更加重视监督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这些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同志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利于更好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干部队伍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各方面素质,更好发挥表率作用。

      大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党同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