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2-038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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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 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孟兴国董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人,董事康典委托董事何志光、董事张志明委托董事陈志宏、董事王成然委托董事赵海英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监发〔2012〕91号)的规定,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委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同意公司届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相应的符合监管规定的托管银行。同意公司签署、修订相关协议、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