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2-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编号:临2012-04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 年12月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签署《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委托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指高轶文和张浩担任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根据有关规定,瑞银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 月31 日终止。
公司于2012 年9 月5 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2年11月6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2 年11月6日起,由国海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瑞银证券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已经终止。近日,国海证券已指派李金海、周琢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