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及上海证监局的相关要求,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历年来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就尚在履行的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0 年8 月18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签署协议,受让其持有的新加坡银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利公司”)和新加坡春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石公司”)各60%的股权,并作为新增主体与其共同开发塔里阿布铁矿。2010 年8 月24 日公司收到三林万业致我司《关于塔里阿布铁矿相关事项的说明》(三林万业函(2010)第21 号)(详见临2010-017《控股股东关于塔里阿布铁矿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对塔里阿布铁矿相关事项做了如下说明:
一、关于同业竞争:
对于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三林万业承诺如下:
1、在双方关于银利公司、春石公司各60%股权转让完成后,万业企业直接委派董事和管理团队,负责印中矿业的日常经营。通过对印中矿业开发运营的控制,确保万业企业在本次转让的塔里阿布铁矿运营上的独立性。
2、日后一旦出现三林万业拥有和塔里阿布铁矿同品质产品的情况,其将敦请实际控制人确保在同一市场销售同品质产品时,给予万业企业所控制的铁矿销售上的优先权。
二、关于不能达产的弥补:
如果按照《印尼塔岛Ⅱ区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塔里阿布铁矿开发建设三年后尚未达产,万业企业有权要求三林万业按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加上合理回报反向回购银利公司和春石公司各60%股权。
截至目前,塔里阿布铁矿尚处于开发建设期,上述承诺履行的主要条件尚未触发,公司将及时提醒并敦请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