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编号:临2012-30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6日上午在南宁市南建路2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75,729,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覃卫国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董事变动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个表决。
1、选举王若晨先生任公司独立菫事;
表决情况:75,729,2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任起盈先生任公司菫事;
表决情况:75,729,2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选举郭兴先生任公司菫事;
表决情况:75,729,2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韦朝鸿、覃朗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与上述各项议案有关的详细资料;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大会决议和记录;
3、律师出具的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