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股份
一笔贷款遭两董事反对
一笔贷款遭两董事反对
2012-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旭光股份董事会成员对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一方”)向公司借款亿元产生了异议。
旭光股份今日披露,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以7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名投反对票的董事章映、何鹏认为,本次委托贷款用途不明,还款来源不明确,有可能触及关联交易。
据公告,本次委托贷款由公司通过银行向成都一方提供短期贷款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分两期发放,每笔贷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低于10%,每笔委托贷款按月付息,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
事实上,成都一方为旭光股份一直想甩掉的“包袱”。曾两次流拍的成都一方95%股权,在第三次启动拍卖程序后,终被广州市蕃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33100万元拍下。成都一方目前的股权结构为:蕃秀创业持有51.3%,旭光股份持有48.7%(其中43.7%股权已与蕃秀创业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完成过户)。而广东中颐投资集团为蕃秀创业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