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特别报道
  • 4:要闻
  • 5:财经新闻
  • 6:公司
  • 7:市场
  • 8:互动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护航”1.35亿股定增股月底解禁 三普药业大股东拟最多增持10%
  • 中利科技修订定增方案
    逆势上调发行底价
  • 广汇能源
    “加码”投资斋桑油气项目
  • 销售提前突破400亿
    绿城闪电“逆袭”土地市场
  • 四大门户三季报出齐 移动业务亮点频出
  • 黔轮胎A、烽火电子
    齐获政府补贴
  • 山东京博“无视”最后通牒
    国通管业或起诉追讨巨额收益
  • 完成股份划转 两重整公司下周一复牌
  • 旭光股份
    一笔贷款遭两董事反对
  •  
    2012年11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6版: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 6版:公司
    “护航”1.35亿股定增股月底解禁 三普药业大股东拟最多增持10%
    中利科技修订定增方案
    逆势上调发行底价
    广汇能源
    “加码”投资斋桑油气项目
    销售提前突破400亿
    绿城闪电“逆袭”土地市场
    四大门户三季报出齐 移动业务亮点频出
    黔轮胎A、烽火电子
    齐获政府补贴
    山东京博“无视”最后通牒
    国通管业或起诉追讨巨额收益
    完成股份划转 两重整公司下周一复牌
    旭光股份
    一笔贷款遭两董事反对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京博“无视”最后通牒
    国通管业或起诉追讨巨额收益
    2012-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本应上缴的违规收益,屡屡“协商不成”,多次追讨无果,甚至最后通牒也置之不理。面对山东京博的“消极”,如今国通管业终于决定采取措施,拟先召开董事会会审议追缴其短线交易收益巨额收益一事。同时,公司称目前正在搜集证据。种种迹象表明,国通管业或正筹划起诉追讨巨额收益。

      国通管业今日披露,公司拟于2012年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依法向山东京博追缴短线交易收益的议案》。同时,公司表示,为进一步核实山东京博交易情况,已于11月8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调取了户名为“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户名为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持有变动记录的电子版。该电子版记录与原调取的“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证券变动记录”一致。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调取其他相关证据,一经核算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此前,国通管业曾于本月初就短线交易收益追讨一事向涉事方山东京博下达了“最后通牒”,却仍未收到山东京博的书面回复。

      回溯资料,证监会今年2月曾向山东京博及其控制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山东京博自2007年7月起对国通管业股票进行频繁且巨额的交易,且在实施收购过程中接连触犯了虚假披露、信息披露违规、未发出收购股份要约等诸多违法事实。

      基于此,本报曾率先报道,山东京博在实施违规收购时亦明显存在“低买高卖”的短线交易行为,由此山东京博“坐庄”期间短线交易所获的数千万元收益应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缴。

      此后,尽管国通管业曾多次联系山东京博追讨相关款项,但后者却消极应对,一直未给予明确答复,而双方在款项追讨上的僵持局面也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国通管业本月就短线交易收益追讨一事向涉事方山东京博下达了“最后通牒”,要求最迟于11月10日之前将处理意见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

      面对“多次催促”,山东京博采取的则是“视而不见”的策略。在此背景下,如今国通管业终于采取实质性措施,拟先召开董事会会审议追缴一事,并称目前正在搜集证据。种种迹象显示,公司或正筹划起诉追讨巨额收益。

      事实上,经过漫长的等待,此前已失去耐心的国通管业中小股东早有代位追偿该部分巨额收益的意愿。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而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