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2-034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2年7月6日披露了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将天津市医药集团及金耀集团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渤海国资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51号)及《关于将医药集团金耀集团全部股权划转注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187号)。根据上述文件,天津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医药集团的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渤海国资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前,医药集团持有本公司325,610,7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04%)。本次股权划转后,渤海国资公司将通过医药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44.04%股份。本次股权划转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2012年7月24日,渤海国资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申请》,2012年9月24日,渤海国资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并于2012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21734、121735号)。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9日接到医药集团通知,渤海国资公司于 2012年 9月 27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21734、12173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渤海国资公司收到反馈意见起 30 个工作日内,就相关问题做出说明和解释、提供材料,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处报送补充材料。渤海国资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反馈的材料进行了积极的准备,鉴于提交的反馈意见回复不符合要求,需要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反馈意见。因此渤海国资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无偿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