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政府补助事项不构成重组重大调整等
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12—064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事项不构成重组重大调整等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公司2012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所述事项是否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大调整一事,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经过核查,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的相关解答,发表明确意见如下:
“*ST黄海拟获得政府补贴行为,属于拟出售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最终需要结合过渡期间的经审计的损益结果,依照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对拟出售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约定进行处理。该事项不会导致本次重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或交易价格的变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目前,本次搬迁补助资金尚未到位。依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对到位后的相关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拟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预计增加利润总额3.7亿元,估计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同时,根据本公司2012年11月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资产出售”中“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所述事项,本次3.7亿元搬迁补助资金所形成的相关收益,将作为本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并同出售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于交割日出售给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因本公司本次拟出售全部资产与负债的基准日预估值为-6.55亿元,故预计该基准日的评估值加过渡期间的损益于资产交割日时仍将为负值,交割时仍将维持1元作价,不会影响最终的交易定价,即: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述3.7亿元搬迁补助资金及其形成的净资产,将在资产交割时,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置出资产的一部分,出售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交易对价仍为1元,不会产生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上事项达到披露标准,故本公司予以披露。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