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27版)
(2)主营利润增长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税后盈余复合增长率超过GDP增速1.5倍
(3)资产回报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ROE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管理水平
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固定资产周转率任意两项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满足上述四项指标中之三项,即认为符合条件,通过筛选构建核心股票库。
第二步,定性指标精选个股
运用以下两个定性指标对核心股票池中的个股的管理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考核,从中精选经营管理效率高、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作为投资目标。
(1)管理能力
综合评定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固定资产周转率任意两项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至少要符合行业特征;
(2)公司治理结构
无不良过往记录,控股股东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占比较高;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责、权、利明晰。
3、债券配置策略
债券组合的构建主要通过对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判断未来利率走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并通过利率曲线、期限结构、债券类别的配置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同时适当利用由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而形成的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套利。在单个债券品种的选择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选择优质债券。
4、权证配置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主要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二)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 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13)本基金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的证券,以及非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必须报监察稽核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上证国债指数。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回报的基金产品。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3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559,895,014.06 | 67.06 |
其中:股票 | 3,559,895,014.06 | 67.06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50,723,600.00 | 2.84 |
其中:债券 | 150,723,600.00 | 2.84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988,002,402.00 | 18.61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02,854,089.53 | 11.36 |
6 | 其他资产 | 6,895,478.90 | 0.13 |
7 | 合计 | 5,308,370,584.49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23,300,215.36 | 0.44 |
C | 制造业 | 2,185,042,720.75 | 41.71 |
C0 | 食品、饮料 | 554,653,896.11 | 10.59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89,848,648.46 | 3.62 |
C5 | 电子 | 161,641,212.78 | 3.09 |
C6 | 金属、非金属 | 69,497,289.87 | 1.33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513,682,498.96 | 9.81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695,719,174.57 | 13.28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93,035,401.90 | 1.78 |
E | 建筑业 | 25,768,648.15 | 0.49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265,357,967.04 | 5.07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49,000,989.04 | 2.84 |
I | 金融、保险业 | 698,539,646.04 | 13.34 |
J | 房地产业 | 119,849,425.78 | 2.29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3,559,895,014.06 | 67.96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581 | 威孚高科 | 10,009,855 | 248,945,093.85 | 4.75 |
2 | 000895 | 双汇发展 | 3,199,054 | 193,542,767.00 | 3.69 |
3 | 600837 | 海通证券 | 19,338,924 | 185,266,891.92 | 3.54 |
4 | 600887 | 伊利股份 | 8,523,739 | 181,555,640.70 | 3.47 |
5 | 600521 | 华海药业 | 12,350,996 | 173,407,983.84 | 3.31 |
6 | 600267 | 海正药业 | 10,501,856 | 164,144,009.28 | 3.13 |
7 | 600406 | 国电南瑞 | 8,691,813 | 154,192,762.62 | 2.94 |
8 | 600519 | 贵州茅台 | 500,471 | 123,015,771.80 | 2.35 |
9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0,003,498 | 117,941,241.42 | 2.25 |
10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700,553 | 113,261,192.82 | 2.16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150,723,600.00 | 2.88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50,723,600.00 | 2.88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8039 | 08兵器装备债 | 800,000 | 81,432,000.00 | 1.55 |
2 | 115003 | 中兴债1 | 700,000 | 69,291,600.00 | 1.32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两支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3)报告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00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55,296.80 |
3 | 应收股利 | 364,574.66 |
4 | 应收利息 | 1,831,973.22 |
5 | 应收申购款 | 13,634.22 |
6 | 其他应收款 | 30,000.00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895,478.90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0406 | 国电南瑞 | 154,192,762.62 | 2.94 | 因重大事项停牌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项 目 | 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 |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 超额收益率 |
2007年10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07年12月31日 | 1.46% | -3.22% | 4.68% |
2008年度 | -48.40% | -56.18% | 7.78% |
2009年度 | 70.91% | 73.60% | -2.69% |
2010年度 | 4.34% | -9.12% | 13.46% |
2011年度 | -25.13% | -19.67% | -5.46%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 -4.99% | -1.06% | -3.93% |
2007年10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年9月30日 | -33.59% | -46.82% | 13.23%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的相关规定。不同基金间转换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基金申购、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有关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截止日期。
(二)在“二、释义”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三)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五)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六)在“十一、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七)在“十二、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相关内容。
(八)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2年11月8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