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专 版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官地电站第三台机组投产的公告
  • 今日停牌公告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情况的公告
  • 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债券分期偿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关于2012年温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建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获得批准的公告
  •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复牌
    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关于2012年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2012年11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2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官地电站第三台机组投产的公告
    今日停牌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债券分期偿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关于2012年温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建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获得批准的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复牌
    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2012年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债券分期偿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公司及相关市场参与者: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现就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办理债券分期偿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债券分期偿还采取减少持仓的方式实施,如果发生债券分期偿还,债券持有人持仓将会相应减少。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竞价交易中,债券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手或其整数倍”的规定,由于债券分期偿还后导致的债券不足1手部分将同时全部偿还。

      三、债券分期偿还权益登记日当天停止交易,并停止该债券对应的出入库申报。

      四、本所会员和相关单位应当做好债券分期偿还业务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债券分期偿还业务涉及的登记结算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