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下转A29版)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74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1月21日开市起复牌。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11月20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958万股(包括3958万股)。本次发行前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竞价原则予以确定。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12年11月21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4.12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4.12元/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结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为不超过55,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1)、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3)、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相关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发行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号2012-075)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皖QJ【2012】T27号)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5、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上述第5至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号2012-07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7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4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决定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13日—2012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15:00至 2012年12月1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股票上市地点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2年12月12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33121
6、登记时间: 2012年12月1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二)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362571 | 德力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5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
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