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等为金鹰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上述机构从2012年11月23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募集发行的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在上述机构各网点办理本基的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1、本基金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赎回费。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根据销售服务费用计提费率的不同,分为A、B两类,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10012)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10013)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2、A类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两类基金份额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客服电话:96521、40088-96521
网址:www.mintaibank.com
2、国海证券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3、山西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4、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