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韩交所
签署合作备忘录
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2-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贤佳 ○编辑 梁伟
22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与韩国交易所在大连正式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MOU)。今年大商所与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纳斯达克OMX集团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此次牵手韩交所是其国际化战略再进一步的重要标志。大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兴强和韩国交易所总裁陈寿亨出席了签字仪式。
刘兴强表示,韩国交易所和大商所都是亚洲重要的期货市场,两家交易所的文化背景相似,市场发展环境有可以互相借鉴的方面。与韩国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是大商所巩固和拓展与亚洲衍生品市场联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合作关系,互通有无,两家交易所可以共同分享市场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在完善投资者结构、服务经济等方面一起探索适合亚洲交易所发展的路径。
根据备忘录,大商所与韩国交易所将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在信息共享、技术交流、研究开发等方面探索战略合作机会,共同促进双方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据了解,大商所近年来一直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截至目前已与20家境外交易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是美国期货业协会(FIA)、英国期货与期权协会(FOA)和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三个国际主要衍生品组织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