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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2-03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1月22日上午10∶3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刘中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7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0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67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金山 刘中明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