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中欧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45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6014,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6015。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07日止。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含网上交易,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查询)的A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9、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
10、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2年1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咨询认购事宜。
14、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代码
本基金简称为“中欧货币”,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即中欧货币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货币A”,代码:166014)和中欧货币B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货币B”,代码:166015)
(三)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基金投资目标
在力争基金资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九)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短期融资券;
5、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6、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
7、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8、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9、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十一)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十三)发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十二)单笔最低认购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不含网上交易,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查询)的A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首次认购B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十三)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潘霄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lcfunds.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lcfunds.com
2.其他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蒋松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 010-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http://www.psbc.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电话: 020-38321739
联系人:李静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http://www.cgbchina.com.cn/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电话:0755-33227953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网址:www.fund123.cn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下转A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