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2-35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场路181号家园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情况
本公司总股本587,142,408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共代表股份472663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5%。
2、本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2人(到会董事为:刘平、罗媛);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2人(到会监事为:洪兴云、陈燕)。
3、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董事会邀请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3年4月6日届满,但鉴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本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事项均已实际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工作的需要,本公司提前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1 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裴西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1.2 选举马安民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1.3 选举王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1.4 选举董海水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1.5 选举陈春艳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1.6 选举张立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2 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田祥宇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2.2 选举顾宗勤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2.3 选举陈静茹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3年4月6日届满,但鉴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本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事项均已实际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工作的需要,本公司提前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鉴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职工已转由自贡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职工将主要来自于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现有职工,但目前相关职工的劳动关系尚未转至本公司,本公司暂无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故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职工通过职工大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并向股东大会报告。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职工已通过职工大会形式民主选举由姚瑞军先生、武金万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1 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1.1 选举高彦清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1.2 选举刘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1.3 选举刘金成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266338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2 报告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2.1姚瑞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2.2武金万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胡宗亥律师和李团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2-36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场路181号家园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和独立董事共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参加会议的董事共同推荐之董事裴西平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裴西平为公司新一任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裴西平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董事长,并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自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由裴西平先生、马安民先生、顾宗勤先生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其中裴西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由 田祥宇先生、陈静茹女士、王强先生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其中田祥宇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由顾宗勤先生、陈静茹女士、 马安民先生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 顾宗勤先生 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由陈静茹女士、田祥宇先生、 马安民先生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 陈静茹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聘任马安民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同时,本公司原任总经理吴长军先生的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毛宝琪先生、 张宝亮先生、梁军军先生 、刘会敏先生、尹正红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副总经理,王强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陈芳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总工程师。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同时,本公司原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杨印生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同时,本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和全体董事审议,决定聘任王立君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同时,本公司原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拟对现有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优化设置,经调整后,本公司下设下列七个职能部门:
1、计划与财务部;
2、发展规划部;
3、生产技术部;
4、证券部;
5、监察审计部;
6、安全监察局;
7、综合管理部。
本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本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将向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工商登记申请材料,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本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阳煤化工”,证券代码不变。本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证券简称为准。
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宜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本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春华居委会17组34栋21号
变更后的办公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阳煤大厦
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事宜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及资产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本公司拟改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等。审计费用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参照本公司经营所在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确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后)。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祥宇、顾宗勤、陈静茹回避表决,6名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等事项。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4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
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7日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二: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变更公司审计机构及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马安民先生简历(本公司总经理)
马安民,男,195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国际(特级)职业经理人,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天脊集团设备处、生产设备处计划员、计划科长、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天脊集团机械维修厂党委书记,天脊集团原料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天脊集团企业管理处处长,天脊集团塑料公司总经理,天脊集团供销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天脊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常务董事,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目前,马安民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毛宝琪先生简历(本公司副总经理)
毛宝琪:男,1957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新派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阳煤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目前,毛宝琪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张宝亮先生简历(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宝亮:男,196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党员,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曾任阳煤集团升华实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西阳煤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目前,张宝亮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梁军军先生简历(本公司副总经理)
梁军军:男,1977年11月生,大专学历,党员,政工师。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目前,梁军军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刘会敏先生简历(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会敏:男,1963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太化集团副总工程师、太原宝源化工公司总经理,太化股份副总经理、太化宝源化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目前,刘会敏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陈芳先生简历(本公司总工程师)
陈芳:男,196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正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海达化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截止目前,陈芳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王强先生简历(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强:男,197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阳煤集团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主任、山西晋润煤电公司财务总监、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截止目前,王强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八、尹正红先生简历(本公司副总经理)
尹正红: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党员,工程师。曾任太化集团硫酸厂安全环保处处长、生产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截止目前,尹正红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九、杨印生先生简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印生:男,1966年10月生,本科学历,党员。曾任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等职。现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止目前,杨印生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十、王立君先生简历(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立君:男,1963年1月生,党员,经济师,本科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曾任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现任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截止目前,王立君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变更公司审计机构及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拟聘任马安民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总经理;拟聘任毛宝琪先生、 张宝亮先生、梁军军先生 、刘会敏先生、尹正红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副总经理,王强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财务总监(为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拟聘任杨印生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董事会秘书;拟改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等;拟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确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后)。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书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等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二、关于对《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制定的《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是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本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意将《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专此。
独立董事签名:
田祥宇(签名) 顾宗勤(签名) 陈静茹(签名)
日期: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2-37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上午9: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过2012年11月2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及列席会议对象
1、凡2012年12月7日(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邀请的其他邀请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302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13日 8:30—11:30、14:00—17:0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本公司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302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王立君
电 话:0351-7255821
传 真:0351-7255821
五、其他事宜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股东回执》(格式)
特此通知!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所列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注册号或单位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股东回执》(格式)
股东回执
截止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单位持有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 ___股,拟参加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回执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2-38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等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基本实施完成,根据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的议案》,决定对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予以变更。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现将本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阳煤大厦
2、邮政编码:030006
3、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351-725828
4、董事会秘书电子邮箱:ymhgzqb@163.com
5、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351-7255821
6、证券事务代表电子邮箱:lj_wang@163.com
7、传真:0351-7255821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2-39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场路181号家园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共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参加会议的监事共同推荐的监事高彦清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新一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高彦清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议案获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