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
进口间苯二酚存在倾销
进口间苯二酚存在倾销
2012-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商务部23日发布公告,初步裁定进口自日本和美国的间苯二酚存在倾销,中国间苯二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11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为30.1%-40.5%。
2012年3月23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进行反倾销调查。
间苯二酚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合成中间体和精细化工原料,主要用于橡胶黏合剂和紫外线吸收剂的生产。此外,间苯二酚还可用于生产木材黏合剂、阻燃剂和各种医药、农药的中间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