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放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0月26日,按照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规则,第一次开放赎回业务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规则如下: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个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第九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长盛添利30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1月26日起,上述证券公司将代理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A类代码:080016,基金B类代码:080017)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2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证券公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及其他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机构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ywg.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9、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