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临2012—031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的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已致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人登记部,将市国资委股票帐户内由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31,002,0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76%)国有股划出市国资委股票帐户,记入开开集团公司的股票帐户,并对该帐户进行国有股东标识登记。日前,已完成上述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
本次变更后,开开集团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4,409,7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51%。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 27 日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B股
股票代码:600272 900943
信息披露人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75号4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75号4楼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实业)股份。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签署本报告已获得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开开实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开集团: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账户内由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002,021股国有股划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账户,记入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账户;
本报告、本报告书: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75号401室
3、法定代表人:陈惠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玖仟捌佰陆拾壹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45134
6、组织机构代码:13226646-8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合资)
8、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9、经营范围:衬衫,羊毛衫,针棉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皮革用品,纺织面料,家用电器,视听器材,工艺品(除专项规定),制冷设备,收费停车场(配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经外经贸部核准的公司进出口商品目录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自有房屋出租(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10、经营期限: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不约定期限
11、国税登记证号码:国税310106132266468
12、地税登记证号码:地税310106132266468
13、邮政编码:200041
14、联系电话:021-62876087
15、股东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对区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是开开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开开集团56.45%的股权。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持有开开集团43.55%的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上海开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开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万航渡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磊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皮革用品,纺织品,家用电器,非金银工艺品,制冷设备,附设五个分支机构。
(2)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 号
法定代表人:王二山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中成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收购与生产中成药制剂相关的农产品,食品销售管理。
(3)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江宁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王财金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壹仟贰佰零伍万肆仟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服装,皮革制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汽车配件,装潢五金,金属材料,自有房屋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
(4)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958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周磊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服饰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家居用品。
(5)上海龙凤中式服装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50号
法定代表人:施国振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用品,纺织品,服装加工、定制。
(6)上海亨生西服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35号
法定代表人:施国振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壹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用品,针纺织品,服装辅料、皮革及制品,百货,服装加工、定制。
(7)上海鸿翔制衣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863号
法定代表人:施国振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各类高档时装、羊毛衫,针织内衣及相关饰品、配件,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妆品、首饰、鞋、箱包、钟表眼镜、玩具、文具。
3、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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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被列为上海市54 家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之一。目前专注于药业、服饰业、食品业和外贸的产业领域。同时传承和创新老字号品牌,以“传承为本、创新为魂”的核心理念挖掘集团内的老字号品牌。现已形成工贸结合,内外贸融合的现代商业批发零售企业。
开开集团控股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开开实业两大主业医药业和服装业,医药业"上雷"商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并蝉联"上海名牌产品"称号,"雷允上"商标被评为"中华老字号"并蝉联"上海名牌服务"称号。服装业“开开”为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开开"衬衫、羊毛衫为"上海名牌"产品,开开实业被评为全国服装标准化先进单位,并获"质量卓越企业"荣誉称号。
5、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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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经营情况
开开集团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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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
1、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签发的《关于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的函》,主要内容如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人登记部:请将我委股票账户内由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002,021股国有股划出我委股票账户,记入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并对该账户进行国有股东标识登记。
2、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开集团<关于将市国资委代为管理的开开实业股票划归开开集团的请示>的批复》(静国资委规{2012}14号)。
二、持股目的
理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投资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开开集团持有开开实业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持股登记变更完成之前,开开集团已持有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的开开实业国家股31,002,021 股,占开开实业总股本的比例为12.76%;持有开开实业国有法人33,407,762 股,占开开实业总股本的比例为13.75%,合计持有开开实业64,409,783股,占开开实业总股本的比例为26.51%。
二、有关本次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的情况
根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的函》及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开集团<关于将市国资委代为管理的开开实业股票划归开开集团的请示>的批复》,于2012年11月23日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本次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
本次持股登记变更完成之后,开开集团持有开开实业国家股31,002,021 股,占开开实业总股本的比例为12.76%;持有开开实业国有法人33,407,762 股,占开开实业总股本的比例为13.75%,合计持有开开实业64,409,783股,占开开实业总股本的比例为26.51%。
第四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持股登记变更对开开实业独立性的影响
l、由于本次持股登记变更完成前,开开集团已是开开实业的第一大股东,故本次持股登记变更后,开开集团仍将保持开开实业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其与开开实业之间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和机构独立。
2、本次持股登记变更对开开实业的独立经营能力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持股登记变更完成后,开开实业仍将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方面保持独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持股登记变更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 惠 泉
2012年11月2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l、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的函》;
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开集团<关于将市国资委代为管理的开开实业股票划归开开集团的请示>的批复》。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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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惠 泉
签字:■
日期:2012年11月26日
年份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净资产收益率 | 资产负债率 |
2009年 | 173764 | 9161 | 99218 | 512 | 5.58 | 94.73 |
2010年 | 204830 | 14355 | 136651 | 5515 | 38.42 | 92.99 |
2011年 | 205009 | 12865 | 159457 | 1798 | 13.98 | 93.72 |
职务 | 姓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董事长 | 陈惠泉 | 中国 | 上海 | 无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黄跃 | 中国 | 上海 | 无 |
副董事长 | 王财金 | 中国 | 上海 | 无 |
董事 | 庄虔赟 | 中国 | 上海 | 无 |
董事 | 陆超 | 中国 | 上海 | 无 |
董事 | 乐嘉明 | 中国 | 上海 | 无 |
董事 | 王柏东 | 中国 | 上海 | 无 |
董事 | 顾国建 | 中国 | 上海 | 无 |
董事 | 成志城 | 中国 | 上海 | 无 |
监事长 | 乔忠强 | 中国 | 上海 | 无 |
监事 | 马柏林 | 中国 | 上海 | 无 |
监事 | 任忠美 | 中国 | 上海 | 无 |
监事 | 岑志坚 | 中国 | 上海 | 无 |
监事 | 王强 | 中国 | 上海 | 无 |
副总经理 | 周磊 | 中国 | 上海 | 无 |
副总经理 | 赵伟强 | 中国 | 上海 | 无 |
副总经理 | 张翔华 | 中国 | 上海 | 无 |
副总经理 | 盛佩英 | 中国 | 上海 | 无 |
总经济师 | 陆鸣 | 中国 | 上海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新闸路921号2楼 |
股票简称 | 开开实业/开开B股 | 股票代码 | 600272/9009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75号401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国有股持股登记变更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3,407,762 持股比例: 13.75%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1,002,021 变动比例: 12.76%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无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无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无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