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3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12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回购议案,本公司将以9.6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400股。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数如下:
| 序号 | 回购 对象 | 回购股份数 (单位:股) | 回购价格 (单位:元) | 回购总金额 (单位:元) | 回购原因 |
| 1 | 李朝晖 | 55,500 | 9.61 | 533,355 | 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 |
| 2 | 吕 立 | 5,900 | 9.61 | 56,699 | |
| 3 | 丁孝进 | 4,000 | 9.61 | 38,440 | |
| 4 | 谢金学 | 2,000 | 9.61 | 19,220 | |
| 合计 | 67,400 | / | 647,714 | ||
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9,560,000元减少至239,492,600元。
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2年11月27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后,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
2012年11月27日至2013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联系人:黄和发、李文波
4、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5、传真号码:0519-85113616
6、邮政编码:213022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