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世瑾 ○编辑 孙放
上交所今日公布了对*ST南纺与北大荒进行公开谴责的处理决定,两公司分别由于2010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和公司资金拆借额巨大,未及时进行披露受到上述纪律处分。
上交所同时还认定了*ST南纺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前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胜宁三人恶意串通、联手造假,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进行公开谴责的同时公开认定该三人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而北大荒违规拆借的直接责任人,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也受到了公开谴责的处分。上述惩戒均抄报当地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情况,*ST南纺2012年初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查,对2010年期末净资产及当期损益进行了一系列追溯调整:其中,对资产类科目,主要调减应收账款3.46亿元;对股东权益类科目,主要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3.18亿元,调减年末未分配利润3.97亿元;对损益类科目,主要调减营业收入10.35亿元,调减营业成本9.71亿元。2012年4月30日,公司公布2011年年报,因追溯调整后连续数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查明,造成*ST南纺以往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原因主要有:虚增合同收入;以境外融资业务虚构为转口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少结转营业成本;利用转口贸易回款,调节客户往来款,达到调节坏账准备等目的;长期挂账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应收出口退税款,以及不符合确认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以上事实表明,公司涉嫌制造和披露虚假信息,年度报告未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该重大违规事项的主要责任人为时任*ST南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等三人,而三人的问题可能不止于此。公司2011年7月的一份公告显示,丁杰和刘胜宁的去职,与单晓钟离任审计工作存在关联,二人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
北大荒的问题则是,公司自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间,累计对外拆借资金97625万元,占公司2010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1%,该等资金拆借事项直至2012年9月12日才予以披露。且经公司核查,其应于2012年12月31日收回的3.23亿元拆借资金中,2.35亿元存在还款逾期的可能。而在这些资金拆借中,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分多笔审批拆借的资金额达60235万元。丁直接实施了相关资金拆借行为,因此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尽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同样被给予公开谴责。
此前,北大荒曾就上交所就对外拆借资金的问询进行回复。独立董事朱小平在回复中明确表示,由于董事长这个岗位长期缺位,董事会作用发挥受到限制,严格说已经半瘫痪,公司实际上是管理层在自行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