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2—026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2—027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4日
●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四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提议内容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将长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及签订银团贷款合同的议案 |
| 3 |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有关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8月17日、2012年10月31日和2012年11月2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2年12月17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2、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事项
1、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2、传真:(0431)84664798 84622168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邮编:13003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为一天,出席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