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 ST宝龙 编号:临2012-044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20日,本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资料。
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2028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20281号)、《关于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反馈意见的函》(上市部函[2012]337号)的要求,以及《关于核准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69号)、《关于核准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70号),对《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重组报告书补充和完善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加期审计,更新了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对涉及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披露部分进行了相应的更新或补充。
2、补充披露了宏峰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94)向宏峰集团出售红花沟金矿及其他资产时所履行的程序。
3、补充披露了吉隆矿业与可比上市公司黄金采选业务毛利率对比分析。
4、根据吉隆矿业相关证照的续办情况,更新了采矿证、探矿证、安全生产证等证照信息。
5、补充披露了吉隆矿业历史上存在的超采问题,以及针对该事项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6、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意见》(内环字〔2012〕52号)环保核查整改要求,补充披露了吉隆矿业的环保整改进展。
7、补充披露了吉隆矿业与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的有关交易情况。
8、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补充披露了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后的分红政策。
10、补充披露了吉隆矿业新增资源储量5727kg的情况,该新增储量已于2012年6月14日经国土资源部备案,但由于储量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截止日期在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之后,故新增储量未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而是以账面归集的探矿成本作为该部分资源储量的评估价值。
11、补充披露了吉隆矿业针对历史上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
12、补充披露了针对吉森丰华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措施。
13、补充披露了吴培青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00万股股票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落实情况,相关股份质押登记已办理完毕。
14、对拟购买资产2012年1-6月份净利润较低的原因进行了补充披露。
15、2012年7月25日,吴培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0万股,减持后持股数量由28,884,100股变更为28,084,100股,已对交易报告书涉及吴培青持股数量的内容进行修订。
16、根据《关于核准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69号)、《关于核准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70号)将本报告书中涉及本次交易审批程序的内容予以更新。
修订后的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信息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全文内容为准。
根据《关于核准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70号),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未存在补充披露及修订事项,收购报告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