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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披露导读
  •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给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和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公开谴责的决定
  • 关于发布上证与中证战略性信息产业指数的公告
  • 关于发布中华交易服务中国120指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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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基金之惠裕B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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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双债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众禄基金为代销
    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关于给予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
    前董事长单晓钟等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单晓钟等三年内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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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1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给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和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公开谴责的决定
    关于发布上证与中证战略性信息产业指数的公告
    关于发布中华交易服务中国120指数的公告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之惠裕B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关于2012年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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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给予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
    前董事长单晓钟等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单晓钟等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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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给予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
    前董事长单晓钟等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单晓钟等三年内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
    2012-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2年初,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南纺”或“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查,对2010 年期末净资产及当期损益进行了一系列追溯调整:资产类科目,主要调减应收账款3.46亿元;股东权益类科目,主要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3.18亿元,调减年末未分配利润3.97亿元;损益类科目,主要调减营业收入10.35亿元,调减营业成本9.71亿元。2012年4月30日,公司公布2011年年报,因追溯调整后连续数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查明,造成公司以往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原因主要有:虚增合同收入;以境外融资业务虚构为转口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少结转营业成本;利用转口贸易回款,调节客户往来款,达到调节坏账准备等目的;长期挂账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应收出口退税款,以及不符合确认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以上事实表明,公司涉嫌制造和披露虚假信息,年度报告未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ST南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2.5条等有关规定;另经查明,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前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胜宁三人恶意串通、联手造假,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3.1.4条、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第17.3条的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一、给予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

      二、给予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前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胜宁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该三人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