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08 股票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5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完成《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代码:037605,期权简称:大族JLC1,现将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2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2012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事项。
4、2012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 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情况
1、 本次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2年10月30日。
2、 授予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共627人,共计授予4751.0558万份权益工具。其中,向624名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4627.5278万份股票期权,向3名非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123.528万份股票增值权。
注:公司原拟向631名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4648.7558万份股票期权,向3名非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123.528万份股票增值权。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熊伏香、马鸣、尹利刚、刘相鑫已经离职,徐伯乾、张小燕、董锐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股权激励,公司取消上述7人原本应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21.228万份,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调整为624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4627.5278万份。
3、 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6.14元。
4、股票来源: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计划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一股大族激光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激励方式下的股票来源为大族激光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票,以大族激光股票作为虚拟的标的股票。每份股票增值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执行一次增值权收益的权利。如行权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高于行权价格,每份股票增值权可获得每股价差收益,大族激光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
5、行权安排:自本计划授权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可按33%、33%、34%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
三、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 期权简称:大族JLC1
2、 期权代码:037605
3、 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分别为4627.5278万份和123.528万份,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权益工具类型 | 获授数量(万份) | 获授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获授数量占授予权益工具总数的比例 |
| 1 | 张建群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65 | 0.06% | 1.37% |
| 2 | 刘学智 | 董事 | 股票期权 | 35.755 | 0.03% | 0.75% |
| 3 | 周辉强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股票期权 | 55 | 0.05% | 1.16% |
| 4 | 吕启涛 | 董事、副总经理 | 股票增值权 | 120.512 | 0.12% | 2.54% |
| 5 | 陈焱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65.063 | 0.06% | 1.37% |
| 6 | 张洪鑫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52.4826 | 0.05% | 1.10% |
| 7 | 陈克胜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105.146 | 0.10% | 2.21% |
| 8 | 李志坚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69.1083 | 0.07% | 1.45% |
| 9 | 宁艳华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27.47 | 0.03% | 0.58% |
| 10 | 任宁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29.85 | 0.03% | 0.63% |
| 11 | 杨朝辉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102.11 | 0.10% | 2.15% |
| 12 | 陈联儿 | 副总经理 | 股票期权 | 25 | 0.02% | 0.53% |
| 13 | 杜永刚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股票期权 | 35 | 0.03% | 0.74% |
| 14 | 其他614名激励对象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 | 3963.5589 | 3.80% | 83.42% |
| 合计 | 627名激励对象 | - | - | 4751.0558 | 4.55% | 100.00% |
注:公司原拟向631名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4648.7558万份股票期权,向3名非中国籍激励对象授予123.528万份股票增值权。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熊伏香、马鸣、尹利刚、刘相鑫已经离职,徐伯乾、张小燕、董锐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股权激励,公司取消上述7人原本应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21.228万份,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调整为624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4627.5278万份。
除上述7名激励对象取消股权激励外,其余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工具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涉及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公司业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