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2-06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厂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以及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87,277,0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3%。
4、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立军先生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6、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姜翼凤律师和谢元勋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提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新增贷款的议案》
同意386,571,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706,0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赫孟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87,27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翼凤、谢元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2-06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在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公司厂区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独立董事袁琳、董事杨印朝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立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祁泽民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赫孟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赫孟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研发中心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公司成立研发中心,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加强对氯碱化工及相关产品、工艺的研制、开发,增加技术储备,提升产品附加值,为公司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和拓展相关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赫孟合先生简历:
赫孟合,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金牛玻纤筹备处主任,玻纤分公司经理兼党总支书记,邢台金牛玻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台金牛玻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赫孟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