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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2012-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编号:临2012--03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20日,本公司公告了控股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诉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的《民事判决书》[(2010)浙杭商初字第58号]。

    判决结果:

    一、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支付4500万元。

    二、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因评估支出的费用57274元。

    三、驳回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详见公司2012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现将上述诉讼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副本,悉知: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就前述诉讼提出了上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民事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绍路221号,法定代表人:孙云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原审被告: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58号,法定代表人:俞渭成。

    上诉人因不服(2010)浙杭商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予以改判,判决驳回被上述人的诉讼请求,评估费和一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法院尚未受理。本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032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7,500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2年12月5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390,000股

    一、 介绍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 公司股改于2006年8月2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0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0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 公司股改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 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在股改中承诺:部分未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安排由海口海越代为垫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需上市流通时,须向海口海越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产生之红利及其它一切收益。并在取得海口海越的书面同意后,由本公司董事会向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

    三、 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 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公司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07年6月11日实施了分配方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5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份3.5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80.00万元。送股和转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从19800万股,增加至29700万股。

    2)201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29,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含税),共计派发14,850.00万元。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从29,700万股增加至38,610万股。

    (二) 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104.05万股内部职工股已满三年,于2007年2月8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动。

    2)2007年10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4,775,72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是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3)2007年12月5日部分在股改中未支付对价的4,725,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偿还了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代为垫付的对价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4)2008年3月26日,部分股东偿还股改对价后的315,26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5)2008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14,8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届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6)2009年2月27日,部分股东偿还股改对价后的441,37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7)2009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32,881,88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届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8)2012年5月28日,公司股东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偿还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股改对价后的81,96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对方对价部分股份15,53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三) 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历次变动情况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变动数量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41,625,68321.032007年10月解禁上市流通-14,850,00000
    2008年3月部分股东偿还对价59,735
    2008年10月解禁上市流通-14,850,000
    2009年2月部分股东偿还对价83,628
    2009年10月解禁上市流通-32,881,888
    2011年11月部分股东偿还对价15,531
    吕云虎150,0000.082008年3月偿还对价-35,8410 

    0

    浙江省南华实业发展公司100,0000.052008年3月偿还对价-23,8940 

    0

    浙江恒励置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152009年2月偿还对价-71,6810 

    0

    绍兴市新联染织工贸有限公司50,0000.0252009年2月偿还对价-11,9470 

    0

    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0,0000.0252011年11月 

    偿还对价

    -15,5310

     

     

     


    四、 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海越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7,500股;

    (二)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2年12月5日;

    (三) 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流通股数量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剩余限售流通股数量
    1浙江诸暨农村合作银行97,5000.02597,5000
    2浙江华银物业仓储有限公司390,0000.100390,000
    合计-390,0000.12597,500390,000

    (四)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七、 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1)2007年10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4,775,72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是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2)2007年12月5日部分在股改中未支付对价的4,725,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偿还了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代为垫付的对价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3)2008年3月26日,部分股东偿还股改对价后的315,26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4)2008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14,8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届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5)2009年2月27日,部分股东偿还股改对价后的441,37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6)2009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32,881,88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届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7)2012年5月28日,公司股东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偿还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股改对价后的81,96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对方对价部分股份15,53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上市流通。

    八、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00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0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487,500-97,500390,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000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000
    8、其他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487,500-97,50039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85,612,50097,500385,710,000
    B股000
    H股000
    其他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85,612,50097,500385,710,000
    股份总额 386,100,0000386,100,000

    九、 备查文件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1月29日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