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辞职公告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2—46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因工作原因,董事刘有贵先生、林峰先生已于11月28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按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二位董事的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他们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为了补充公司董事会成员空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有贵先生、林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2—4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2年11月29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就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2—4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2年11月29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共9人。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潘胜燊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房向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袁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考虑到对公司置入资产整体业务的了解及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审计连续性,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网站信息管理制度》六项制度,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制度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房向前先生、袁志敏先生的个人简历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房向前先生简历:
房向前,男,1956 年5 月出生,汉族,研究生,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广州百货企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州百货大厦总经理。现任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房向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志敏先生简历:
袁志敏,男,1961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理事长、广州市工商联合会主席、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袁志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201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房向前先生和袁志敏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房向前先生和袁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江 波、徐勇、柳絮、叶鹏智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2—4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2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续聘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考虑到对公司置入资产整体业务的了解及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审计连续性,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期一年。
公司及董事会对正中珠江多年来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是中国最早建立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2009年1月,立信加入了BDO国际集团,业务扩展到为委托人提供境外审计服务。
立信现有从业人员近3000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700多名。现有客户遍布全国各地,其中上市公司近130家,外商投资企业2000多家,并为多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大型国有及民营企业提供审计及相关业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改聘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其它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2—5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4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下午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G栋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详见2012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2012年12月18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六、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 : 2012年12月19日上午9:30—12:00。
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2楼
联系人:谢小姐、欧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71213
传真:020-38373152
七、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在股东登记日有效登记的股东为准;
2、出席股东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入会场;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凡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内容见下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 授 权 范 围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 1、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
| 2、审议《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 |||
| 3、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
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