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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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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2-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将来如有更合适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1月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14,286.000.01
     其中:股票214,286.000.01
    2固定收益类投资1,467,351,699.2587.42
     其中:债券1,467,351,699.2587.42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权证--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2,546,001.8610.28
    6其他各项资产38,351,139.142.28
    7合 计1,678,463,126.25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B 采掘业190,926.000.01
    C 制造业--
    C0 食品、饮料--
    C1 纺织、服装、皮毛--
    C2 木材、家具--
    C3 造纸、印刷--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 电子--
    C6 金属、非金属--
    C7 机械、设备、仪表--
    C8 医药、生物制品--
    C99 其他制造业--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G 信息技术业--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I 金融、保险业--
    J 房地产业--
    K 社会服务业--
    L 传播与文化产业26,535.000.00
    M 综合类--
    合 计214,286.000.01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3993洛阳钼业63,642190,926.000.01
    2300291华录百纳500.0023,360.000.00
    3-----
    4-----
    5-----
    6-----
    7-----
    8-----
    9-----
    1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40,135,000.009.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40,135,000.009.40
    4企业债券1,135,245,338.7576.18
    5企业短期融资券140,106,000.009.40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51,865,360.503.48
    8合 计1,467,351,699.2598.4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200608万科G21,100,067112,822,871.527.57
    212021812国开18700,00070,049,000.004.70
    307020307国开03600,00060,078,000.004.03
    4128007812宿迁开发债500,00051,600,000.003.46
    512284511横店债500,00050,500,000.003.39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核心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 称金 额(元)
    1存出保证金250,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2,999,994.50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2,514,606.11
    5应收申购款2,586,538.5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合 计38,351,139.14

    (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2工行转债40,400,000.002.71
    2110019恒丰转债9,295,637.900.62
    3126729燕京转债101,940.600.01
    4110013国投转债10,382.000.00
    5----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天弘永利债券A

    阶段净值增长率A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A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08/04/18- 2008/12/317.36%0.19%7.51%0.12%-0.15%0.07%
    2009/01/01- 2009/12/310.57%0.25%0.27%0.06%0.30%0.19%
    2010/01/01- 2010/12/315.00%0.13%2.00%0.07%3.00%0.06%
    2011/01/01-

    2011/12/31

    -1.32%0.15%3.79%0.06%-5.11%0.09%
    2012/01/01-

    2012/09/30

    5.78%0.08%2.97%0.04%2.81%0.04%
    2008/04/18- 2012/09/3018.35%0.17%17.52%0.07%0.83%0.10%

    2、天弘永利债券B

    阶段净值增长率B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B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08/04/18- 2008/12/317.70%0.19%7.51%0.12%0.19%0.07%
    2009/01/01- 2009/12/311.01%0.25%0.27%0.06%0.74%0.19%
    2010/01/01- 2010/12/315.44%0.13%2.00%0.07%3.44%0.06%
    2011/01/01- 2011/12/31-0.91%0.15%3.79%0.06%-4.70%0.09%
    2012/01/01- 2012/09/306.12%0.08%2.97%0.04%3.15%0.04%
    2008/04/18- 2012/09/3020.62%0.17%17.52%0.07%3.10%0.1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A类基金份额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4%,计算方法如下: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A类基金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销售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中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2 年 6 月 2 日公告的《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对公司联系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本基金基金经理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情况,对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做了相应的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的代销机构;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联系人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按有关规定补充了本基金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在“十七、风险揭示”部分,增加了新的代销机构名称;

    9、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期间的历次公告进行了补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