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发行涉及国有股转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2-02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发行涉及国有股转持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现正在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并授予承销商(或其代表)行使不超过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本公司拟于2012年12月5日完成221,122,000股H股发行,并可能于2012年12月27日前发行不超过33,168,200股H股的超额配售权股份。
根据《国务院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批文,本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国有股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须按本公司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相应数量的H股。河南省国资委需就本次发行上市进行国有股转持并注销相关的A股股份,同时上述给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相应数量的H股股份须在本公司H股上市前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以下简称“转持方案”)。
就上述转持方案,本公司国有股东,河南省国资委,已出具承诺函和委托书,同意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对本公司国有股份转持方案的批复进行国有股转持,并委托本公司按照相关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假设超额配售权不获行使,河南省国资委持有的应予转持的股份数合计为22,112,200股,将于2012年12月4日收市后退出A股。本公司目前A股股数为1,400,000,000股,转持后,A股股数为1,377,887,800股。河南省国资委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股数为543,200,000股,转持股数为22,112,200股,转持后持有的A股股数为521,087,800股。
如超额配售权获行使,河南省国资委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国有股转持,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2-02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公开发行价格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现正在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本公司股东及时了解本公司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或任何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本公司本次H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每股10.38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3%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本公司H股预期于2012年12月5日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