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2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小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项目“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蒸发器、冷凝器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铝箔二期项目”、“年产30000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26,306,882.72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由于2012年9月30日后产生的利息尚未结算,待银行结算后此部分利息款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未达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1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2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训雨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少华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项目“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蒸发器、冷凝器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铝箔二期项目”、“年产30000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26,306,882.72元以及2012年9月30日后产生的尚未结算的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4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2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474.6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5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W[2010]B045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人民币364.7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募集资金净额364.78万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31日将该资金划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760.55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9.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000建设“蒸发器、冷凝器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3,000万元建设“铝箔二期项目”、使用超募资金5,374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使用超募资金3,1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经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调整发行费用产生的364.78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其原因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投项目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6,443,494.80元,归还银行贷款31,000,000元,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944,300.33元,净利息收入为5,355,877.52元,存放在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总额为26,306,882.72元,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66,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7,605,5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648,394,500.00 |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596,443,494.80 |
归还银行贷款 | 31,000,000 |
手续费支出 | 6,663.82 |
加:利息收入 | 5,362,541.34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6,306,882.72 |
备注:因银行结算利息方式为一个季度结算一次,故上述表中利息收入为截止2012年9月30日的利息收入总和。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计划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 | 180,000,000 | 180,000,000 | 0 |
2 | 蒸发器、冷凝器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 | 150,000,000 | 137,396,588.40 | 12,603,411.60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铝箔二期项目 | 230,000,000 | 221,659,111.27 | 8,340,888.73 |
2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 | 57,387,795.13 | 57,387,795.13 | 0 |
3 | 归还银行贷款 | 31,000,000 | 31,000,000 | 0 |
合计: | 648,387,795.13 | 648,387,795.13 | 20,944,300.33 |
2、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经过公司对生产布局的合理规划以及生产设备的优选,在保证项目质量及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调整了部分设备的采购,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开支。
三、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26,306,882.72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由于2012年9月30日后的利息尚未结算,待银行结算后此部分利息款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核查发表如下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26,306,882.72元以及2012年9月30日后的尚未结算利息金额,(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项目“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蒸发器、冷凝器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铝箔二期项目”、“年产30000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26,306,882.72元以及2012年9月30日后产生的尚未结算的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