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
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
提示性公告
2012-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股票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7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3日,本公司收到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九”)告知函称,截至2012年12月3日,湖北精九通过“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账户与一致行动人张拾根,由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公司股份31,298,801股(其中: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购入23,655,101股,张拾根购入7,64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湖北精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