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春:新品种上市审批仍待简化
2012-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范福春:
新品种上市审批仍待简化
⊙记者 孙霖 董铮铮 ○编辑 衡道庆
昨日,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指出,当前期货市场行政审批效率已得到改善,但期货新品种上市的审批流程仍有待简化。
范福春指出,目前,对期货新品种上市的行政审批,需先由期货交易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与证监会沟通汇报并反复磋商后,再由交易所正式上报证监会,证监会接到报告后需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期货交易所和证监会需要到相关部委进行相应的宣传、沟通、汇报工作,如相关部委存在不同意见,还需要多次沟通协调,释疑解惑,各部委原则同意之后再由证监会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他表示,上述繁杂的审批过程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创建之初经历了一个无序发展阶段,为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国家在治理整顿期间,相关部委大力协同、密切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也形成了期货新品种上市需经各部委协商同意方能上报的惯例。
但范福春强调,当前的期货市场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集中管理体制已经运作自如,并显现出体制上的巨大优势;监管有效性逐步提高,市场基础性建设进一步夯实;以期货保证金监控为基础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功能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因此,他建议简化期货新品种上市的审批程序,除证监会外,其他部委不再参与期货新品种的上市审批,把审批权和选择权还给市场。范福春指出,目前各项条件已经成熟,简化期货新品种的上市审批程序,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增强市场效率,节约审批时间和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