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设立非现场营业部
信息技术标准明确
信息技术标准明确
2012-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衡道庆
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标准进一步明晰。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下称《指引》),将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模式分为A、B、C三类,券商将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模式。这意味着券商设立非现场交易营业部有规可依。
《指引》从系统建设、运维管理和安全保障三个方面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指引》内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可分为下述三种类型:在营业场所内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A型;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但依托公司总部或其他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B型;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且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C型。(下转封四)


